近日,阿拉善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活动,从查找自身问题入手,转变工作思路和执法方式,体现人性化执法。针对走访临街商户提出的当前执法重罚款、轻教育、轻宣传的情况,设计印制了黄、红、白三色《责令限期整改违法通知书》。
“三色”文书指的是在执法过程中采用三种不一样的颜色出具的法律文书,包括黄色的《行政执法事前提示单》、红色的《警示单》和白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色的《行政执法事前提示单》描述了违法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提供了咨询电话。红色的《警示单》上明确店面营业执照编号、经营地址,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轻微,依据行政处罚法提出告诫,要求限期改正,同时明确“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相对人有权监督执法单位的行政指导”。白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建立在前两个文书的基础上,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未及时做出整改,执法单位依法对其履行行政执法程序。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果执法队员发现有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出示执法证件并进行现场检查询问,确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后给当事人下达《警示单》,意在提示当事人想到自己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如何去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第二次巡查,假如发现当事人未及时整改,可以下达《警示单》,告知当事人违反的法律规定及后果,并要求其整改;第三次对该店面或单位巡查时,如发现其依然没有整改,即可向负责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其带上相关有效证件前往单位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程序。
“三色”文书执法让商家充分了解各项法律和法规,并给予相对人充分的整改时间,可以有效解决法律规定处罚较重,实践中易发、多发的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治理难问题,而对约谈后相对人仍未根据相关要求整改,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三色”执法与依法行政要求的“合理行政、高效便民”高度契合,是阿拉善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践行依法行政理念和“721工作法”要求的新尝试。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高新网、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觉得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